2020-08-19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政策梳理与评价
进入21世纪以来, 我国越来越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并进一步颁发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与健康运行对于加快农产品流通、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和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政策梳理
(一) 产地市场支持政策。
缓解蔬菜水果产品价格波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主产地基础设施建设, 农产品产地市场是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充分发挥农产品产地市场对农业产业的带动作用, 是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卖不出去、卖不上好价等问题的重要保障。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对生鲜农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重要性逐渐凸显。政府为大力支持产地市场发展, 2000~2017年国务院、商务部等出台了支持产地市场发展的一系列保障政策。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地把产地批发市场纳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5年《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的意见》把农产品产地建设、市场流通与产业发展结合作为重点。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2012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接连提出统筹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 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2014年《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我国优势农产品产区规划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和农村田头等产地市场。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继续提出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
(二) 公益性市场支持政策。
长期以来, 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解决卖难、稳定产销、保障供应等重要的公益功能, 对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定位政策中已给予了明确的表述, 但公益性的界定以及公益性的实践方式还需进一步探索。
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加财政收入, 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2012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等公益性流通设施。2013年《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和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 制定全国公益性批发市场发展规划, 培育一批全国和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2014年商务部联合13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构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
(三) 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由数量扩张阶段进入质量提升阶段, 现代社会发展、激烈的行业竞争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大市场、大流通格局, 搞活农产品流通、方便居民生活。
从2010年起,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出台了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 加强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的政策。 (表1)
国务院、农业部、商务部也相继强调要加大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建设, 从交通基础设施、市场内部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规划发展。
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农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内部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农产品储藏、运输等物流设施建设。2005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提出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 加强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物流等设施建设。2010年《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加强冷链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 配置农产品预选、分级、包装、配送等设施设备, 建设改造冷库等仓储设施;加强对交易厅、棚的改造, 配置电动拖车或叉车等设备;开发和完善信息网络、电子结算系统。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 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信息网络。2013年《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重点加强集散地和销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位于流通节点的大型农产品公共物流配送设施以及农产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主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政府安排城区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用地, 加强市场周边道路、停车位、公交停靠站点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2016年《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提出加大对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升级改造的支持力度, 推广电子结算。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全程冷链。
(四) 市场流通主体支持政策。
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组织的分类引导, 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的一项重要任务。此外, 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应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及其宣传推介, 为增强农产品流通组织的竞争力创造条件。
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农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指出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联合起来共同运销农产品, 支持农民兴建以统一销售农产品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专业合作社。2004年商务部关于印发《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的通知提出积极推广公司加农户等贸工农一体化组织形式, 鼓励建立各类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行业协会, 发展运销大户和农村经纪人队伍, 制定并落实对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2005年《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组织。加快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要不断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 建立落实农民经纪人培训制度。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2008年《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 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输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2013年《工商总局关于加快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经纪活农”工作力度。加快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等生产经营型人才,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2014年《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经纪人队伍、经销商、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者、农产品流通企业及市场流通服务企业在内的流通主体队伍, 支持新型流通主体充分利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台, 拓宽委托交易的渠道。
表1 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一览表
二、政策评价
纵观2000~2017年的各项政策, 仅仅从批发市场和流通主体的角度来看, 产地市场凭借当地的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 作为农业产业化链条的起始节点, 直接对接生产者, 解决卖难问题, 毫无疑问成为各项政策关注的焦点。批发市场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是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 公益性功能的发挥使得批发市场行业一直是微利经营, 政府一直尝试公益性职能的界定和实践方式, 从增加财政收入建立试点到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再到规划建设公益性市场体系, 未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方向将更加明晰。基础设施是批发市场硬实力的体现, 也是政府各项政策的核心内容, 主要包括冷链物流、仓储设备、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等, 冷链物流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应用将加强。市场流通主体是农产品流通中的积极成分, 提高流通主体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强化各种流通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